ETtoday东森新闻云报道,台湾法务部门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(join.gov.tw)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同性婚姻相关民调,数天来逾万人登录投票。长期推动婚姻平等的“GLCA幸福婚姻站”负责人陈敬学说,决定幸福的是自己,不应由公投决定民权。
本次民调分为三项议题,从8月3日起开放投票和讨论。对于“是否赞成以立法方式,给予同性恋者‘类似婚姻’或‘婚姻’关系,以保障其权利和法律地位”,目前有15584人参与投票,其中9564票赞成、6020票反对,支持率为61%。
参与上述议题后,民众进一步对“是否赞成制定同性伴侣法”以及“是否赞成制定同性婚姻法”进行表态,其中“同性伴侣法”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分别占43%和57%,“同性婚姻法”则有54%的投票者赞成、46%反对。
在民调页面的留言栏里,众多网友展开辩论,支持者认为“婚姻平等是基本人权”、“你可以活在过去,但没有资格要求整个社会为你停下来”;反对婚姻平等的“繁殖恋者”认为同性婚姻“会降低生育率”、“影响社会架构”。
陈敬学表示,同性婚姻和一般人的婚姻一样,都需要享有基本权益、履行相关义务并得到法律保障,但许多人用歧视眼光看待同性婚姻,所以现阶段最需要的是制定反歧视、保护人权和共同生活权益的法规。他建议对“民法”第972条进行修订,将“婚约,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”中的“男女”改为“双方”。
截至今年6月,世界上有22个国家在全国范围或部分地区实现婚姻平等,13个国家承认同性之间的民事伴侣关系,而亚洲还没有国家和地区立法保障同性结婚或民事结合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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